11月8日,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發布《關于山西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業的批復》,同意山西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“山西農商聯合銀行”)開業,住所為山西省太原市南內環街95號,核準注冊資本金為人民幣50億元。
批復顯示,該行的業務范圍包括,組織農村商業銀行、農村信用社之間的資金調劑;參加資金市場,為農村商業銀行、農村信用社融通資金;辦理或代理農村商業銀行、農村信用社的資金清算和結算業務;從事統一銀行卡(貸記卡)品牌業務;買賣政府債券、金融債券;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部門等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。
值得注意的是,批復還核準王亞、任曉峰、張科職、李穎耀、冀建宏、鄭書俊山西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職資格;核準王亞山西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任職資格;核準任曉峰山西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、行長的任職資格;核準聶宏偉、李穎耀、王曉武、李向萍山西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的任職資格。
批復要求,該行應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6個月內開業,未能按期開業,應在開業期限屆滿前1個月向我局提出開業延期申請。山西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業之日,原山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自行終止,債權債務由該行承接。
“機構自愿、分步參股”
據了解,作為全國首個獲批采取“上參下”模式改革的省份,新組建的山西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要結合全省農信改革化險計劃,對基層法人機構按照“機構自愿、分步參股”進行投資,形成規范化、市場化、法治化、企業化、一體化的風險防御聯合體,依法精準發揮省級平臺的行業管理和服務作用,推動基層法人機構強化基層黨組織建設、強化支農支小定位、強化法人治理能力、建立以質量和效益為核心的經營機制,堅持差異化發展路徑,實現整體重建重塑、脫胎換骨、高質量發展。
10月24日,山西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副局長、新聞發言人張永勝在在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“山西加快轉型發展”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的第二十一場發布會上表示,2022年10月,國家批復同意山西省農信社改革方案,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就是,要按照組建良好銀行的標準,以原省聯社為基礎,通過財政出資為主、市場募集補充為輔的方式發起設立,組建山西農村商業聯合銀行,進一步完善治理機制,接受高效嚴密的外部監督,按照職能正負面清單履職,實行有限牌照經營,不面向公眾開辦存貸款業務。
張永勝還透露,目前,山西省108家縣級農信社已有101家改制成為農村商業銀行。截至2023年9月末,全省農信系統資產總額17617.75億元,各項存款余額13013.44億元,各項貸款余額8068.67億元,分別較2020年6月提高26.59%、44.37%和39.55%;不良貸款率較2020年6月下降3.69個百分點,撥備覆蓋率較2020年6月提高61.08個百分點。
9月8日,山西農商聯合銀行創立大會暨股東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。山西省委常委、常務副省長、山西農商聯合銀行籌建工作小組組長吳偉在會議上表示,本次會議標志著作為全國首批采取“上參下”模式改革的山西農商聯合銀行,正式進入開業籌建階段,也標志著山西省成為繼浙江之后,全國第二個創立農商聯合銀行的省份,開啟了山西地方金融改革發展新的里程碑。
在此次會議上,吳偉還提出了多個要求,包括對照改革批復方案特別是“三個有利于”原則,全面增強省級機構對市縣機構的“管理、指導、協調、服務”能力,進一步完善內部治理機制,不斷深化市縣法人機構改革;自我加壓、苦練內功,力爭凈資產收益率、保值增值率、人均凈利潤率等業績指標全面提升,不良貸款率、撥備覆蓋率等監管指標全面改善,不斷推動全省農商銀行系統從全國中游梯隊進入第一方陣;緊盯高風險機構,督促引導市縣機構壓緊夯實各方責任,用好穩發基金這一有力抓手,多渠道籌集化險資金,積極引進戰略股東,全力推進風險處置等。
“一省一策”、因地制宜
而就在一天之前的11月7日,河南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“河南農商聯合銀行”)揭牌儀式在鄭州舉行。河南省省長王凱出席并為河南農商聯合銀行揭牌。
據悉,河南農商聯合銀行在省農信聯社的基礎上,由省屬國有企業出資發起設立,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省級地方性銀行業金融機構,全面履行對全省農信社系統“加強黨的領導、規范股權管理、提供行業服務、強化風險管控”職能。通過構建“自上而下”的新型股權關系,理順股權治理體系;搭建信息科技、產品研發、支付清算、教育培訓等服務平臺,增強服務能力,拓展服務功能,提升服務效率;從嚴管控業務風險,加強內部治理,對全省農信社系統高管、信貸、財務、系統實行集中統一管理,標本兼治、治舊控新,強化實質性管控。
河南農商聯合銀行董事長郝驚濤在揭牌儀式上表示,堅決按照“控新治舊、標本兼治”的要求,強化合規風險意識,尊重金融監管、服從金融監管,把加強黨的領導與健全公司治理有機結合,管高管、管信貸、管財務、管系統,確保不發生重大風險事件。牢牢扭住防控風險這個永恒主題,多措并舉、愚公移山、持之以恒。堅決搬掉壓在農信社系統身上多年的不良資產這座大山,確?!氨举|安全、健康發展”。
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留意到,由于不同地區差異較大,省聯社改革總體思路堅持“一省一策”,目前主要有統一法人、聯合銀行、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和金融服務公司四種模式。其中,前兩種模式較為主流,遼寧省、四川省、海南省采用的均是統一法人模式;而繼浙江農商聯合銀行落地后,河南省、甘肅省、山西省等多地也公布采用聯合銀行模式進行省聯社改革。
具體公布細節來看,各個省份的省聯社改革方案也并非簡單套用這四大模式。例如,雖然同樣采取聯合銀行模式,改革落地后的浙江農商聯合銀行的股權仍然是“下參上”,而山西、河南農商聯合銀行的股權則是“上參下”。再如,遼寧省和海南省雖然采取的都是統一法人模式,但遼寧農商行是由沈陽農商行與遼寧省內30家農信聯社組建,省聯社仍然存在且轄內還有部分縣級聯社或者縣級農商行;而海南農村商業銀行則是由海南省聯社及其下轄的8家農商銀行和11家市縣聯社共同組建。
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告訴記者,各個省份會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省聯社改革路徑,但總體原則是一致的,即要理順法人治理機制,讓農村金融機構能夠更好地發展,服務“三農”的主力軍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提升。
早在2022年底,原銀保監會農村銀行部黨支部在銀保監會公眾號上發布題為《推動農村中小銀行高質量發展》的文章支持“一省一策”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,轉換農村信用社省級機構職能,規范履職行為,增強兩級法人之間的經濟聯系,徹底解決省聯社定位不準、職能不清、政企不分、權力和責任不對等的問題。
另有業內人士認為,無論選用什么樣的改革模式,農商行作為離農戶農田較近的金融活水,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偏離支農支小的目標。從省聯社發展的歷程看,將來不管改革之路如何變,聚焦“三農”金融的目標任務不能動搖。
責任編輯:王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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